2007年3月15日 星期四

95學年度下學期畢業申請通知

貴同學:您好!95學年度下學期的畢業申請即將開始,凡符合「學位授予法」及「全修生修讀


雙主修辦法」有關規定者,可親自或託人至所屬學習指導中心(不可越區)辦理。


1.        申請資格:


(1)         總學分數:(已修得累計學分數)+(95下學期選修之學分數)=128學分者


(2)         共同課程至少10學分;畢業主修至少75學分。含本學期選修之學分數


2.        申請日期:96315~17(週四~週六)三天


申請時間:上午900~1200;下午1330~1630


若有疑問請連網至空大台中學習指導中心 http://www.nou.edu.tw/~nou04/ ,獲得相關訊息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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